如火如荼的抗衰老护肤被泼了一盆冷水。近日,上海一家公司因宣称精华液具有“抗衰老”功效,被当地监管部门认定与事实不符,继而被罚款。
根据青眼调查发现,该产品已做保湿、抗皱、舒缓功效检测。这是否说明抗皱不等同于抗衰老?抗衰老还能用吗?
化妆品宣称“抗衰老”被罚
▍截自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市闵行区市监局认为,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在其自设网站广告宣传内容使用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表述,直接影响特定受众的选购判断和意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
由此,上海市闵行区市监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4000元。
据青眼调查,涉事产品备案名为伴丽唐精萃酵母肌底精华水,于2021年10月备案,并于今年1月完成功效评价,备案系统中所包含的功效为保湿、抗皱、舒缓功效,评价方式选用了斑马鱼相关功效检测。
有功效证明却被罚,这是否说明抗皱不等于抗衰老?那么品牌要宣称抗衰老又该怎么做?就此,青眼第一时间联系上海伴夏和上海市闵行区市监局,后者未有回复。
上海伴夏有关负责人告诉青眼,监管部门给他们的说法是,“抗衰老的范围太大,仅靠一个抗皱功效,没办法证明这款产品抗衰老。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护肤品宣称抗衰老,如果要宣称,就必须把所有的化妆品功效检测项目都做一遍,并需要医院开具功效证明。”
青眼也尝试拨打广东、湖北等地相关监管部门的电话求证上述说法,但截止发稿未获回复。
目前,在天猫“伴丽唐旗舰店”内,该款产品已删除“抗衰老”广告宣传词汇。
“抗皱、紧致不等于抗衰老”
而抗衰老并不在化妆品功效宣称分类编码目录中,但青眼发现,抗衰老却是当下最热门的宣称之一,国内外诸多品牌都在布局抗衰老产品。
某化妆品公司研发负责人表示,“大家一直都认为抗衰就是抗皱,抗皱纹或者抗氧化、抗自由基甚至于抗光这几个方面理解都是对应抗衰。”
不过新规之下,有处罚案例在前,这种共识恐怕要被打破。
“化妆品最好还是不要直接出现抗衰老宣称宣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审评专家、广东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郭清泉建议。他表示,抗衰老是一个很大的命题,是皮肤抗衰老,还是整个人体的抗衰老,抗衰老具体的标准现在都没有界定。
他还指出,就自由基衰老理论来说,也只是解释了抗衰老中的一部分现象,还不能解释全部。所以化妆品的抗衰老作为新功效,能得到国家批准也很难。
“抗皱和抗衰老是两回事,皱纹只是肌肤衰老的一个因素,所以抗皱和抗衰老是两个概念。紧致也一样,紧致肌肤和抗衰老不一定有关系,它有可能只是用于收缩毛孔。”广东柏亚化妆品公司研发总监施昌松介绍道。
在芙清品牌主理人侯破破看来,抗皱、紧致可以等同于抗老,做出抗皱紧致的功效,就可以宣传“抗老”,但不能说“抗衰老”“抗衰”。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行业人士向青眼号外爆料,抗氧化、抗糖化、抗光产品不能备案。彼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和多位从业者也都提到宣称抗氧化等需按新功效管理。
抗衰老化妆品何去何从?
而上述事件无异是给抗衰老、抗氧化护肤市场泼了一盆冷水,至少在宣传层面,品牌要做好应对。
“抗衰、抗氧化是过程,结果指标反应是抗皱、紧致,过程量的宣称能不能归于结果量,这个还是要看评审尺度。”有行业人士表示。
逸仙电商配方研发相关负责人也认为,因为目前的功效分类和部分宣称词语上的关联性或者对应性没有细化的标准,所以也容易有不同的理解尺度。
“药监局没有明确到底应该怎样分类,我们的检测方法中,也没有抗衰老的测试方法。”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市场部副部长、工程师张增峰表示,如果监管部门真要查起来,抗衰老宣称有一定风险。
张增峰建议,品牌在销售宣传的时候,尽量选择有国家标准或者有其他团体标准的词进行宣传,因为这样才有理有据,宣传起来更有底气。
某品牌战略部负责人也直言,针对26个功效外的宣称描述,“(品牌)一般是保证广告法和广审的合规性,在这个基础上调整话术,不能说的词不说,绝不触碰广告法红线。”
近段时间,从舒敏涉嫌医疗术语被驳回备案,到宣称抗衰老被罚,可以看到化妆品监管的细致和严苛,而每一次的讨论也能看出行业需要更多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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